教育學知識點總結:第四章 教育目的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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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教育目的
第一節 教育目的
一、教育目的概念: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及意義:廣義的教育目的是指人們對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們希望受教育者通過教育在身心諸方面發生什么樣的變化,或產生怎樣結果。狹義的教育目的是國家對在學校中培養什么樣的人才的總要求。教育目的與培養目標是一般與個別的關系,培養目標是在教育目的的指導下,根據各級各類學校的具體任務和受教育著的身心發展水平而制定的培養人的具體要求。
教育目的的意義: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
1、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動的出發點和依據 2、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動的歸宿
(二)教育目的的功能96:導向、調控、評價和激勵功能(簡)
(一)教育目的的導向作用:(簡答)
1、對教育的社會性質有定向作用,對教育“為誰培養人”作了明確規定
2、對人的培養有定向作用
3、對課程的選擇及其建設有定向作用
4、對教師的教學方向有定向作用
(二)教育目的的調控作用
1、通過確定(價值的)方式來進行調控
2、通過(標準的)方式進行調控
3、通過目標的方式進行調控
(三)教育目的的評價作用
教育目的不僅是教育活動應遵循的根本指導原則,而且也是檢查評價教育活動的重要依據。表現為:
1、對價值變異情況的判斷與憑借
2、對教育效果的評價
(三)教育目的的類型
從教育目的制定的主體上看,可以分為(國家的)教育目的、社會團體的教育目的、(個人的)教育目的;從實現與否上看,分為理想的教育目的、現實的教育目的
1、國家教育目的:即國家對教育應培養什么樣的人的(總要求)
2、培養目標:指各級各類學校、各專業的具體培養要求
3、課程目標:即教育者在完成某一門課程的教學時,希望受教育者達到的要求或產生的變化結果。
4、教學目標:即預期教學結束時所達成的學習結果或終點行為,是教學活動的指導思想,實際上是課程目標的具體化或細化。
二、教育目的的制定依據
(一)特定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背景
(二)青少年身心發展的規律
(三)人們的教育思想
三、幾種不同的教育目的觀及代表人物
1、無目的論(杜威):認為教育就是社會生活本身,是個人經驗的不斷擴大和積累,教育過程就是教育目的,教育之外再沒有什么教育目的
2、個人本位論(盧梭、福祿貝爾、裴斯泰羅齊):主張確定教育目的應從人的本性、本能需要出發、使人本性和本能得到高度發展。教育目的不是根據社會需要而制定的,而是根據個人發展需要而制定的。
3、社會本位論(赫爾巴特、涂爾干、孔德):教育目的應從社會需要出發,社會需要是確定教育目的的唯一依據
4、社會需要與人的自身發展的辯證統一論(馬克思主義的教育目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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