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之綜合素質文化素養藝術常識考點歸納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4-08-08
889

(二)音樂
1.音樂基本知識
(1)音
音是一種物理現象。物體振動時產生音波,通過空氣傳到耳膜,經過大腦的反射被感知為聲音。人所能聽到的聲音在每秒振動數為16~2000次左右,而使用到音樂中的音,一般只限于每秒振動27—4100次的范圍內。音的高低、強弱、長短、音色取決于物體的振動。
(2)音色
音色指音的感覺特性。發音體的振動是由多種諧音組成的,包括基音和泛音,音色是由泛音的多少及泛音之間的相對強度決定的。
(3)共鳴
共鳴指的是一種振動。當一個發音體振動時,引起了其他物體的振動,并發出了聲音,產生了共鳴。
(4)基音
物體振動時所發出的頻率最低的音是基音,其余的為泛音。基音決定音高。
(5)泛音
除了發音體整體振動產生的最低的音是基音,以基音為標準,其余1/2、1/3、2/4等各部分也是同時振動,是泛音。泛音的組合決定了特定的音色,并能使人明確地感到基音的響度。樂器和自然界里所有的音都有泛音。
(6)音高
音高是用一秒鐘的振動的次數來表示的。頻率高則音高,頻率少則音低。目前國際通用的標準音“a”,是每秒振動440次的聲音。
(7)不定音高
樂曲中所采用的沒有明確音高的聲音叫不定音高。實為噪聲,原不屬于樂章范圍。現代派作曲家常用之,如鋸木聲、折紙張聲、打字聲、掃地聲、敲擊聲、噓聲、呼嘯聲等等。
(8)音名
音名指西洋樂制中代表固定音高的名稱。這些名稱沒有統一,在各個國家是不同的。被廣泛采用的是:CDEFGAB。
(9)唱名
唱名是指音階上各音的名稱。通常使用1do、2re、3mi、4fa、5so1、61a、7si。大調的主音用1do,小調的主音用61a。
(10)音域
人聲或樂器所能達到的最低音和最高音之間的范圍就叫音域。音域可分為總的音域和個別音域、人聲和樂器音域。
(11)調式
據以構成樂曲的基礎音列。其中一音為中心音,其余各音與該中心音具有依存關系。調式的中心音稱為“主調音”。以主調音的音高表示調式,謂之“調性”。樂曲之構成而無一定的調性基礎者,謂之“無調性”;同時以兩種調性為基礎者,謂之“多重調性”。
(12)主調音樂
復調音樂及單調音樂的對稱。多聲部音樂的一種。以一個聲部作旋律(曲調)進行,其余聲部居于和聲襯托的地位。
(13)單調音樂
單旋律的音樂。復調音樂及主調音樂的對稱。即不附帶任何對位聲部、襯托句及伴奏等,只有一條單純的旋律線。古代音樂及大多數民歌,都是單調音樂。
(14)復調音樂
單調音樂及主調音樂的對稱。由兩個以上各自獨立而又根據和聲法則同時進行的聲部組成的音樂。其性質與“對位音樂”基本相同。
(15)音階
指調式中的各音,從以某個音高為起點,即從主音開始,按照音高次序將音符由低至高來排列,這樣的音列稱為音階。音階由低到高叫做上行,由高到低叫做下行。而今天所說的音階,就是以最普遍的大音階(大調)與小音階(小調)為主。
(16)半音音階
相鄰二音的間距為“半音”,謂之“半音音階”。
(17)全音音階
相鄰二音的間距皆為“全音”,謂之“全音音階”。
(18)五聲音階。”
由五個音構成的音階。多用于民族音樂的調式。如:do、re、mi、so1、1a、(do)。
(19)七聲音階
八度內有七音,就稱為“七聲音階”。
(20)大調
調式的一種。七聲音階,其相鄰二音的間距分全音與半音兩種。其音階除第三、四兩音間與第七、八兩音間為半音外,其余均為全音。大調的色彩較為明朗。
(21)小調
調式的一種,七聲音階,有“自然小調”、“和聲小調”、“旋律小調”、“現代小音階”四種形式。小調的色彩一般較大調黯淡,常用來表達悲哀、憂郁的情緒。自然小調(小音階)的二三兩音間與五六兩音問為半音。
(22)轉調
樂曲在進行中變換調性。轉調是重要的作曲手法之一。簡單的轉調常在近關系之間相轉。
(23)音程
指兩音之間的距離。計算音程的單位稱“度”,兩個音之間包括幾個音節就稱幾度。度數相同的音程又因為其所含半音和全音的數目不同而有純、大、小、增、減等區別。
(24)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
根據協和的程度,音程可分為完全協和音程(純1、4、5、8度)和不完全協和音程(大、小3、6度)。
(25)主音
調式音階里的第一音。十二平均律音律的一種。把一個八度音均分為十二個半音,半音的音程都是相等的。鋼琴、豎琴等樂器均按此律定弦。
(26)半音、全音
將一個八度音分成十二等份,每一份為半音,兩個半音相當于全音。半音相當于小二度,全音相當于大二度。
(27)純律
與十二平均律不同。音階中各音與主音的關系均為純音程。由于這樣形成的半音無法分平均,所以不能隨便轉調,現已被歷史所淘汰。
(28)十二音體系
現代派作曲手法之一。由奧地利作曲家勛柏格于1921年創立。作曲家放棄傳統的調式、調性與和聲體制,將半音音階中的十二個音任意排成一個音列,然后以倒置、逆行等技法加以處理,除非所有的音都出現過,否則任何一個音不得重復。
(29)和聲
不同高度的樂音同時發聲,謂之和聲。和聲學的研究對象為:和弦的結構、和弦的連續法則、和弦在樂曲上的功能屬性。和聲學是作曲技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30)和弦
和聲的結構單位。在自然音階的和聲體系中,和弦由音階上各音連續三度疊置而成。三音疊置,即成三和弦,由C.E、G三音組成;其屬七和弦,由G、B、D、F四音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