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貴州省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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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省2019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關于做好2019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9〕1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函〔2019〕92號)等有關規定及國家和我省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相關精神,現將貴州省2019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象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在貴州省的中國公民,可在貴州省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定,在我省居住、工作和學習的港澳臺居民,需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及無犯罪記錄證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認定條件
(一)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其中,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普通高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但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尚不具備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申請人取得畢業證書后做出認定結論和制發教師資格證書。
(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
(三)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的相應等級及以上標準。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等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六)申請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應與報考面試科目一致,其中,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類別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還應與所學專業一致。
三、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居住地、戶籍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區)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居住地、戶籍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州)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通知安排,貴州省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為:2019年3月25日—7月5日,其中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25日—5月17日;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20日至7月5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8:00-17:00。為滿足應屆畢業生順利就業的需求,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必須在6月21日以前完成應屆畢業生和符合條件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并盡快發放證書。
貴州省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照規定的相關時間節點合理確定“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認定”時間(其中每項工作時間安排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須在國家統一的認定系統和規定的認定計劃時間內完成,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和提交畢業證書的申請人認定機構將無法予以受理。
2.申報網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相應現場審核確認點。
(二)體格檢查。
各認定機構組織申請人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安排以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認定公告為準。
(三)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網站上發布的認定公告,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國(境)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合格報告原件(當次有效)。
4.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規證件相片1張(該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7.認定系統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現場審查驗證取得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的領取時間請查閱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證書領取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二)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附件:貴州省市(州)級認定機構聯系方式
貴州省教育廳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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