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區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需提交材料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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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1.申請人員網上填報完畢后用A4紙自行正反面打印(原件一式兩份,將思想品德鑒定表與申請表一起用膠水將左側粘貼整齊)。
2.同時下載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一式兩份)需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戶口不在北京的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思想品德鑒定,既要有工作單位的公章,還要有本市存放人事檔案機構(人才服務中心)的公章,沒有工作單位的本市申請人,其鑒定表上本人所在居委會蓋章后加蓋存檔機構的公章,有工作單位的本市申請人,單位有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鑒定表上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企業和公司也可加蓋所屬黨委公章),單位無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鑒定表上蓋所在單位公章并加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服務中心)公章。人才服務中心的公章用于證明思想品德鑒定表中“7.有無行政處分記錄”、“8.有無犯罪記錄”、“9.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三項。)
(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原件和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
1.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生畢業證明。(僅適用于春季認定)。
3.軍隊院校學歷要有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處出具的認定證明,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聯系電話:010-61139123。
4.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的學歷鑒定認證書。
5.有國家計劃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民辦)畢業生,需提交由學校招生部門和就業指導部門出具統招統分證明。
(四)體檢證明原件和原件的封面、個人信息頁及結論頁的復印件。
(五)普通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六)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七)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與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寫清姓名。
必要時,應認定單位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補充材料。
師范類直接認定人員的補充說明:
1.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指師范院校按師范生錄取并按師范生畢業的人員(不含自學考試、業余大學、成人教育<含全日制>、函授、夜大、遠程<網絡>教育等)。
2.出具的在校期間全部成績單里應記錄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實習”成績”,若成績單記錄“實習”或“專業實習”成績,須附上教育實習報告或教育實習鑒定表(在校學生成績單等由學校教務處出具并加蓋紅章,其他人員成績單等應從本人人事檔案中提取,由檔案存放單位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專用紅章)。
3.原師范院校合并到綜合大學仍為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需由原畢業院校學生處或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師范教育類專業師范生” 證明并加蓋公章,填寫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