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編輯:育德園師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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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學校:
依據《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 2021 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1〕2 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 2021
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高等學校在職和擬聘教學人員。在我市已辦理居住證,并在市內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臺灣同胞納入認定范圍。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思想政治素質過硬,嚴守社會公德,無不良品行和違法犯罪記錄。
(二)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三)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四)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且合格。體檢標準及辦法,按《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渝教師發〔2016〕9 號)和《關于修改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內容的通知》(渝教師發〔2016〕16 號)規定執行。
(五)持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或教育部頒發的《高等學校新入職教師國培示范項目培訓合格證書》。
(六)經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小組考核,教育教學能力合格。
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 上述認定條件(三)、(六)不作要求。
三、時間安排
2021 年春季、秋季認定工作分別于 4 月、10 月集中開展,具體時間安排附后(見附件 1)。
四、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報。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www.jszg.edu.cn)。各高等學校應在規定時間段對申請人網上填報的信息進行預審。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根據所在高等學校工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見附件 2),各高等學校現場確認。
(三)擬認定人員公示。各高等學校對擬認定人員名單在校內公示欄和校園網同步進行為期 5 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報送市教委。
(四)資格認定。市教委按規定對各高等學校報送的申請人進行資格認定。對通過認定申請人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對認定未通過的申請人,及時告知申請人所在高等學校。
(五)證書發放及錯誤信息更正。各高等學校負責證書發放工作,并及時核對有關信息。如發現錯誤信息,應及時向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提請更正信息。
(六)材料歸檔。各高等學校負責材料歸檔工作,將認定通過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另一份由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合理安排好認定各項工作。現場確認環節采用網上核驗方式,申請人按清單順序制成 PDF 格式電子文件提交學校審核。
(二)對經組織任命交流到高校工作的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各高校可根據其履行崗位職責,結合實際開展。
(三)各高校要結合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要求和學校實際,扎實做好認定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考核工作。
(四)對應喪失教師資格、撤銷教師資格的,各校要及時報請市教委。因未及時報送相關材料,致使當事人繼續持證違法從事教育相關工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各高校應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做好認定各項工作,強化政策宣傳,嚴肅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人及電話:秦堯(人事處),63633286;李江(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62658186。
附件:
1.重慶市 2021 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2. 申請人提交材料明細清單
3. 重慶市高校教師資格 2021 年春/秋季擬認定人員名冊(樣表)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21 年 3 月 1 日
附件 1
重慶市 2021 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附件 2
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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