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公告
編輯:育德園師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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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教師廳〔2015〕3號),2015年上半年開始我省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tǒng)一考試(簡稱NTCE)。具體實施按照甘肅省教育廳印發(fā)的《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甘教廳〔2015〕56號)進行。
NTCE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合格方可參加面試,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NTCE考試合格證明。NTCE筆試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2年,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
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9〕179號)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就我省2020年下半年NTCE筆試工作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筆試報考學段及科目
目前,NTCE開考5個學段,即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中職(包括文化課、專業(yè)課、實習指導課3類)。各學段設置科目如下表:
序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 代碼 | 備注 |
(一) | 幼兒園 | ||
1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101 | |
2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102 | |
(二) | 小學 | ||
1 | 綜合素質(小學) | 201 | |
2 | 綜合素質(小學)(音體美專業(yè)) | 201A |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3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202 | |
4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yè)) | 202A |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三) | 初中 | ||
1 | 綜合素質(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綜合素質(中學)(音體美專業(yè))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3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yè))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5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3 | |
6 | 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4 | |
7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5 | |
8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6 | |
9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7 | |
10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8 | |
11 | 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9 | |
12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0 | |
13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1 | |
14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2 | |
15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3 | |
16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4 | |
17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5 | |
18 | 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6 | |
19 | 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7 | |
(四) | 高中 | ||
1 | 綜合素質(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綜合素質(中學)(音體美專業(yè))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3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yè))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
5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3 | |
6 | 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4 | |
7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5 | |
8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6 | |
9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7 | |
10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8 | |
11 | 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9 | |
12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0 | |
13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1 | |
14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2 | |
15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3 | |
16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4 | |
17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5 | |
18 | 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8 |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1.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④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方可報考。
2.屬地管理要求:申請人應在戶籍關系或人事關系或學籍關系(在校生)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根據《教育部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號)文件精神,申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時提交的工作單位或者人事關系證明,改為居住證。
3.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自愿原則,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4.學歷要求:
①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或者其它中等專(職)業(yè)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②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或者其它中等專(職)業(yè)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③報考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它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④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⑤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5.其它否決條件:
①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②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③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④不符合報考條件投機報考的,后果自負(后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其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名日程安排及考試收費標準
2020年下半年NTCE筆試注冊報名日期為9月11日-14日17時;審核確認日期為9月11日-15日17時;繳費確認截至日期為9月16日24時。
NTCE筆試考試費收費標準為65元/科次(依據甘發(fā)改收費〔2017〕 840號文件)。
(四)報名方式及流程
筆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報地址為http://ntce.neea.edu.cn)的方式,分為三個環(huán)節(jié):①網上注冊報名;②網上審核確認;③網上繳費確認。
1. 筆試報名簡易流程:
考生從報名網站首頁“網上報名(甘肅)”入口點擊進入報名登錄頁面→注冊(賬號為本人身份證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筆試報名→選擇考區(qū)(市、州)→選擇學段類別→選擇科目→完成網上填報報名信息→等待網上審核→審核通過考生再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在線支付考試費(完成筆試報名確認)→安全退出。
2. 筆試報名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登錄。登錄NTCE網站(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冊。(每次)筆試報名前,考生須(重新)注冊(賬號為本人身份證號)。注冊時,要求考生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完成注冊后,按照流程先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電子版),承諾遵守考試紀律,違反考試紀律時,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接受考試機構的處理;再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不允許帶 帽子、頭巾、發(fā)帶、墨鏡等);
2.照片格式及大?。篔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為佳,黑白或彩色均可;
4.建議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圖畫,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將照片進行剪裁壓縮;
5.照片將用于準考證及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忌蟼鞣亲C件照,將不能通過審核。
第三步,填報??忌鷳磻艏P系或人事關系或學籍關系(在校生)所在地選擇考區(qū),根據本人所學專業(yè)選擇報考學段類別和科目。網上審核確認前,考生可修改網上已填報信息。
第四步,審核。考生等待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在48小時之內網上審核通過。如未通過審核且原因不明,可電話咨詢所選考區(qū)市級教育考試機構(附各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第五步,繳費。網上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確認截至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錄NTCE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看審核結果并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在線支付考試費(附網報在線支付流程圖及在線支付銀行列表)。繳費后考生可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查詢報名是否成功。未經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能網上支付考試費。逾期未在網上繳納考試費的考生,報名系統(tǒng)將視其為放棄報考,并自動注銷該生當次報考信息。
3.筆試網報在線支付流程圖
4.報名在線支付銀行列表
序號 | 名稱 | 序號 | 名稱 |
1 | 招商銀行 | 11 | 華夏銀行 |
2 | 建設銀行 | 12 | 交通銀行 |
3 | 工商銀行 | 13 | 浦發(fā)銀行 |
4 | 平安銀行 | 14 | 光大銀行 |
5 | 民生銀行 | 15 | 北京農村商業(yè)銀行 |
6 | 興業(yè)銀行 | 16 | 渤海銀行 |
7 | 農業(yè)銀行 | 17 | 中信銀行 |
8 | 廣東發(fā)展銀行 | 18 | 中國銀行 |
9 | 北京銀行 | 19 | 上海銀行 |
10 | 郵政銀行 | 20 | 銀聯(lián)支付 |
5.全省各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考區(qū) 代碼 | 考區(qū) 名稱 | 教育考試機構及其地址 | 咨詢電話 |
6201 | 蘭州市 | 蘭州市教育考試院(城關區(qū)北濱河東路364號) | 15343601890 |
6202 | 嘉峪關市 | 市招考辦(嘉峪關市教育局) | 0937-6226224 |
6203 | 金昌市 | 金昌市招考辦(金昌市教育局一樓105室) | 0935-8212043 |
6204 | 白銀市 | 市招考辦(白銀區(qū)萬盛路1號教育大廈18樓) | 0943-8221510 |
6205 | 天水市 | 市招考辦(甘肅省廣播電視大學天水分校培訓樓五樓) | 0938-8222238 |
6221 | 酒泉市 | 酒泉市教育發(fā)展服務中心(酒泉市肅州區(qū)鐵人路6號) | 0937-3924954 0937-3928002 |
6222 | 張掖市 | 市自考辦(甘州區(qū)南環(huán)路644號) | 0936-8228753 |
6223 | 武威市 | 武威市教育考試院(武威市農林牧綜合服務大樓7樓) | 0935-2213464 |
6224 | 定西市 | 定西市教育考試院(安定區(qū)公園路21號) | 0932-8227572 |
6226 | 隴南市 | 市招考辦(隴南市武都區(qū)東江鎮(zhèn)C1廣電大廈15樓) | 0939-8232098 |
6227 | 平涼市 | 市教育考試中心(崆峒區(qū)紅旗街191號) | 0933-8213707 |
6228 | 慶陽市 | 市自考辦(西峰區(qū)董志塬76號) | 0934-8684150 |
6229 | 臨夏州 | 臨夏州教育局自考辦(臨夏市西關北路4號) | 0930-6219937 |
6230 | 甘南州 | 州自考辦(甘南州教育局一樓106室,原甘南師范院內) | 0941-8213447 |
二、獲取準考證
成功報名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10月26日-10月31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自助下載打印準考證。確有困難無法打印者,可到所屬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申請免費打印領取準考證。
三、疫情防控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NTCE安全有序組織,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附件1)。指導意見中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體溫測量,填寫“健康情況聲明書”與“體溫自我監(jiān)測登記表”(附件2)(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張),出現(xiàn)身體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就醫(yī)并報告。登記表在考試當天入場檢查時上交并保留3個月備查。
四、考試
2020年下半年NTCE筆試日期為10月31日,各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具體日程安排如下表:
時間 類別 | 10月31日(星期六)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yè)課 | |||
中職實習指導課 |
考生憑兩證(準考證和身份證,缺一不可?。┌礈士甲C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五、查詢成績
12月10日開始,考生可登錄NTCE網站(http://ntce.neea.edu.cn)查詢筆試考試成績。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所屬考區(qū)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NTCE筆試單科合格成績2年內有效。有效期內,相應類別NTCE筆試要求的單科成績全部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六、合格證明
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通過NTCE網站頒發(fā)電子版《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下載長期保存;如有遺失,可重新下載)。該合格證明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要條件,有效期為3年。
七、違規(guī)處理
對于考試過程中的違規(guī)行為,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八、其他事項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如已報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含2020年上半年轉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16日期間,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申請退費。退費周期大約4-6周,請已申請退費的考生耐心等待。特別提示:考生一旦申請退費,將不能再次報名參加本次考試。逾期未申請退費的考生,將被視同自愿放棄退費,可繼續(xù)參加下半年考試。
九、重要提示
1.為完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制度設置,加強中小學音、體、美專業(yè)教師隊伍建設,從2017年下半年考試開始,對音、體、美專業(yè)考生的筆試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碼:201、202、301、302)實行單獨編碼(相應科目代碼:201A、202A、301A、302A),考試內容暫與原科目相同。實行單獨編碼后,音、體、美專業(yè)考生在筆試報名時應選報單獨編碼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小學類別音、體、美專業(yè)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試僅限于參加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音、體、美專業(yè)科目。考生已獲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可相應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考生已獲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績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績。
2. NTCE考試不指定教材,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信息,請登錄NTCE網站(http://ntce.neea.edu.cn)查詢。
3.考生必須親自通過NTCE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等待教育考試機構網上審核確認。考生應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報考信息一經審核確認,不許更改。禁止委托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4.甘肅考區(qū)NTCE筆試報名網上審核確認只核驗并確認考生報考信息的規(guī)范性,考生應如實填寫個人情況并選擇報考適當類別。不符合報名條件投機報考NTCE筆試者,后果自負(在面試報名現(xiàn)場審查中將被取消面試資格或后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考試成績無效)。
5.所有考生筆試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填報個人信息并上傳個人照片,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已獲得的成績。注冊上傳照片將用于準考證和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遵守規(guī)范、慎重選用。
6.如考生忘記網報登錄密碼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操作,報名系統(tǒng)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fā)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手機號碼下。因此,考生在參加NTCE考試期間,切勿更換手機號碼。
7.有關NTCE考試的、其他通知信息,可關注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ganseea.cn)。
8.其他未盡事宜,請與所屬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聯(lián)系。
附件: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
2.《健康情況聲明書》《體溫自我監(jiān)測登記表》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9月8日
附件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國家教育考試
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fā)明電〔2020〕14號)精神,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國家教育考試安全有序組織,現(xiàn)對做好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下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完善工作機制
1.完善聯(lián)席會議工作機制。各地應在國家教育考試聯(lián)席會議工作機制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教育行政部門、衛(wèi)生健康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等職責任務,做好考試組織和疫情防控工作。
2.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各地要在原有的考試類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基礎上,增加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等,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的考試類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涉疫突發(fā)事件處置。
3.強化統(tǒng)籌協(xié)調和銜接溝通。各地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由招生委員會(或自考委,考區(qū)為考區(qū)委員會)統(tǒng)籌協(xié)調考試相關事宜,做好聯(lián)席會議成員單位和招生考試機構之間銜接溝通,確立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的會商、監(jiān)測、預警、處置等機制。
二、健全工作制度
1.制定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預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依法、科學、精準、因地制宜制定組考防疫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報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定后實施。
2.完善支撐保障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協(xié)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考試工作人員和專項資金保障政策,確保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試工作人員、組考防疫經費、必需的設施設備、物資物品等充足到位。
3.完善考點防疫工作職責。考點主考、副主考、監(jiān)考員等增加防疫工作職責;考點增設一名副主考(原則上由當地衛(wèi)生健康部門或疾控機構安排)專職負責涉疫常規(guī)工作和突發(fā)事件處置;完善考點內、考場內防疫工作流程和處置流程。
三、落實組考環(huán)節(jié)防疫措施
1.領取清樣。自行到教育部考試中心領取試卷清樣和盲文試卷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提前14天對領取人員進行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和健康狀況監(jiān)測,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出發(fā)前3天內有發(fā)熱癥狀的不得參與領取清樣工作。同時,應根據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工作預案。
2.印制試卷
2.1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印制單位協(xié)商制定防疫工作方案,細化應急預案。
2.2印廠內成立防疫工作組,入闈負責人擔任組長,監(jiān)印人員負有闈內防疫檢查監(jiān)督職責。
2.3入闈前,對所有入闈人員(含省派監(jiān)印、網評公司技術人員等)進行連續(xù)14天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和健康狀況監(jiān)測,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入闈前3天內有發(fā)熱癥狀的不得入闈。入闈期間,繼續(xù)做好闈內所有人員的健康狀況監(jiān)測。
2.4做好場地、設備、人員、材料的備用方案,確保出現(xiàn)突發(fā)事件時能夠快速恢復生產并有效保護人身健康安全。
2.5在當地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指導下做好其他防疫工作。
3. 運送、保管、整理、分發(fā)試卷
3.1繼續(xù)完善、細化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3.2提前14天對所有參與人員進行日常體溫測量和身體健康狀況監(jiān)測,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參與相關工作前3天內有發(fā)熱癥狀的不得參加。
3.3對試卷運送車輛、試卷保管場所進行徹底消毒,試卷保密室存放試卷前開窗通風,沒有窗戶的保密室可采用風扇等設備加強機械通風。
3.4較遠地區(qū)到省里領取試卷前需要在外住宿和餐飲的,要選擇衛(wèi)生條件達標的賓館和飯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試卷進入各考區(qū)保密室后,試卷安保人員每天仍須監(jiān)測健康狀況并作好記錄。
4.考前準備
4.1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參加考試的在校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負責從考前第14天開始,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體溫測量記錄以及出現(xiàn)身體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记暗?4天和考前第3天,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會同衛(wèi)生健康部門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態(tài)數據篩查(如可將考生報名庫與相關部門的病例庫、活動軌跡記錄等進行比對)。非應屆畢業(yè)生健康狀況監(jiān)測辦法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根據本地實際制定。
對考前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jiān)測發(fā)現(xiàn)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等逐一專業(yè)評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專業(yè)評估建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凡不具備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如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須經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等逐一進行專業(yè)評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會同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根據相關人員的身體狀況和傳播風險,綜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離或救治場所安排其參加考試。已治愈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fā)熱患者,須經衛(wèi)生健康部門、醫(y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等進行專業(yè)評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評估建議,綜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凡篩查發(fā)現(xiàn)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非低風險地區(qū)活動軌跡的,按當地有關疫情防控規(guī)定,參照前述規(guī)定進行處理。
4.2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荚嚬ぷ魅藛T所在單位在考前14天要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和健康狀況監(jiān)測,體溫測量記錄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出現(xiàn)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考前3天內有發(fā)熱癥狀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4.3設置考點、考場
4.3.1設置體溫檢測點。各考點學校要在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的入口處設體溫檢測點,檢測點設立多條體溫檢測通道,對所有進入考點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同時,設置涼棚和體溫異常者復檢室等,供待檢人員做受檢準備以及檢測不合格人員短時休息調整使用。
4.3.2準備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每10個普通考場設1個備用隔離考場(每考點不得少于3個),備用隔離考場布置按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執(zhí)行。備用隔離考場應選擇通風良好、相對獨立的教室,并設置專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備速干手消毒劑、個人防護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潔。如需使用空調,則應為分體式空調,同時配備具備防疫條件的監(jiān)考員和工作人員。備用隔離考場應做明確標識,在外圍設置警戒線。
考試當天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須一人一間。當備用隔離考場不夠用時,在不影響考生正??荚嚨那闆r下,經綜合研判風險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間(最多不超過4人)。
4.3.3準備防疫用品。各考點需要配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銀體溫計、手持式體溫檢測儀等。有條件的,可配置大通量無接觸體溫檢測設備。各考點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標準為考試工作人員配備口罩,并為考生準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口罩(原則上考生口罩自備)。要配備數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劑、含氯消毒劑、季銨鹽類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
備用隔離考場除上述物品外,還需準備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醫(y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等。
4.3.4布置考場。國家教育考試必須使用標準化考點。在滿足標準化考點要求的基礎上,低風險地區(qū)考場內的考生座位橫向間距80厘米以上,縱向間距根據考場實際面積盡量增大;非低風險地區(qū)考場內座位設置前后左右均應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間距(考場安排考生人數可低于標準化考場要求)。
5.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考場
5.1所有人員必須接受體溫測量??键c設多個體溫測量通道,所有進入考點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體溫測量。接受體溫測量時須有序進行,嚴格控制人員行進速度和間距。
所有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須經有關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yè)評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專業(yè)評估建議,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考試和組織考試工作的條件,凡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5.2防護和消毒要求
5.2.1關于防護。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低風險地區(qū)的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xù)佩戴;非低風險地區(qū)、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點入口負責體溫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jiān)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隔離考場的監(jiān)考員及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醫(y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所有考生、監(jiān)考員和工作人員必須隨時做好手衛(wèi)生。
5.2.2關于消毒??记?,考點要在當地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指導下,指定專人對考點、考試場所、通道、區(qū)域、桌椅等進行清潔消毒, 明確張貼完成標識。未發(fā)生過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點,要進行至少一次徹底的衛(wèi)生大掃除和至少一次預防性消毒,消毒后要進行通風;發(fā)生過疫情的學校,原則上不做考點使用??忌⒖荚嚬ぷ魅藛T進入考場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或者洗手。低風險地區(qū)在每天考試結束后,要對考場做一次預防性消毒;非低風險地區(qū)要在每科目考試結束后做一次預防性消毒。
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如出現(xiàn)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應由專業(yè)人員及時做好考場的終末消毒。其他情況,隔離考場可按如下方式進行消毒:加強對門把手、桌椅等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每科考試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濕巾擦拭。
5.2.3關于考場降溫和通風。在溫度適宜的條件下,考點的考務辦公室和考場可以保持自然通風,也可以采用電風扇等設備加強通風,電風扇在使用前應進行清洗。如使用冰塊降溫,應保證冰塊及制冰使用的水衛(wèi)生安全。在使用電風扇或冰塊降溫時,門窗不要完全閉合。
普通考場可以使用分體空調或中央空調,備用隔離考場應使用分體空調,并嚴格按照《夏季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指引(修訂版)》(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綜發(fā)﹝2020﹞174號)要求使用管理。對出現(xiàn)過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考場,應在當地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的指導下,對空調衛(wèi)生狀況進行評估,合格后方可啟用;不合格的集中空調,建議參照WS/T 396-2012《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tǒng)清洗消毒規(guī)范》進行清洗消毒??照{使用期間,普通考場如使用分體空調,使用過程中門窗不要完全閉合,宜每場考試結束后(運行2~3小時)通風換氣約20~30分鐘;如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tǒng),應保證通風系統(tǒng)正常,供風安全,以最大新風量運行,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使用分體空調的備用隔離考場應保持考場開門開窗通風。
6.考試結束
6.1考生散場時要按監(jiān)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考點可安排各考場錯峰離場。
6.2監(jiān)考員在考務辦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試材料,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
6.3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試卷、答卷、草稿紙、物品等應在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指導下,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單獨記錄、封裝并上報。待考生核酸檢測結果明確后,再對保存的考生答卷等進行分類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可按正常流程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的,要采用不影響答卷字跡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處理。消毒處理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穿戴工作服、醫(y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時做好手衛(wèi)生。
7.考試過程中異常情況處置
考試當天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由考點當地的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yī)療機構專業(yè)人員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批準予以補齊。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yè)人員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說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8.評卷
8.1評卷點完善評卷期間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8.2評卷前14天,對工作人員和評卷員進行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和健康狀況監(jiān)測,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評卷工作開始前3天內有發(fā)熱癥狀的,不得參加評卷工作。
8.3對評卷點或評卷區(qū)域嚴格實行封閉管理,進入評卷區(qū)域和工作場所的所有人員須進行體溫測量,體溫異常的不得參加評卷工作。第一次測量體溫≥37.3℃的,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再測仍不合格的,不再安排參加后續(xù)評卷工作。
8.4備用隔離考場的答案袋拆啟、答卷掃描等環(huán)節(jié),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醫(y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工作開始和結束時均要做好手衛(wèi)生。
8.5評卷點在當地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指導下,定期對評卷場所和重點部位、集中食宿場所等進行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治、消毒、通風等處理,并明確張貼完成標識。
8.6評卷技術服務公司應制定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完善掃描、評卷等設備的預防性消毒處理,做好備用設備、備用人員的安排。
8.7評卷過程嚴格執(zhí)行健康狀況每日零報告制度。
9.分數發(fā)布和成績復核
9.1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完善考生分數復核辦法和程序,減少、分散人員聚集。
9.2在當地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指導下,對采取現(xiàn)場分數復核的場所、場地等進行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治、消毒、通風等處理。
9.3為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設備設施,對所有進入現(xiàn)場的人員進行體溫檢測。
10.相關事項
10.1宣傳。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聯(lián)合當地衛(wèi)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公共衛(wèi)生知識水平、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長所采取的有關措施;對于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出現(xiàn)的焦慮、焦躁情緒,各地應在考前進行心理疏解和輔導,緩解壓力,消除顧慮。
10.2培訓。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要在考務培訓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考試工作人員應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點內處置流程。
10.3演練??记?,考點要組織考試工作人員、考生進行包括入場體溫檢測、突發(fā)異常情況處置在內的全過程模擬演練。調試設備,熟悉檢測操作;為滿足疫情防控要求,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可將考生進入考點時間適當提前,設定合理的進入考點、進入考場開始時間,控制入場、離場進度;熟練掌握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方法和程序。
10.4技術保障。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考點要做好標準化考點的視頻監(jiān)控錄像、身份識別、作弊防控、綜合管理、考生服務等系統(tǒng)運維工作,確保設備到位、功能實現(xiàn)、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身份識別和驗證工作。
10.5集中食宿場所要求
食堂實行錯峰就餐,開餐前半小時完成就餐區(qū)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風換氣,就餐排隊時與他人保持1米距離,應遵循分時、錯峰、單向就餐的原則,避免扎堆就餐、面對面就餐,避免交談。餐前餐后必須洗手。加強餐(飲)具的清潔消毒,重復使用的餐(飲)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員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類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樣,專人管理,嚴格執(zhí)行消毒時間、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臺賬。
宿舍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每個宿舍居住人數原則上不超過6人,人均宿舍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宿舍應根據當地的氣候條件設置通風設施。加強對宿舍的清潔通風,一般每天開窗通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每天對宿舍地面、墻壁、門把手、床具、課桌椅等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內外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潔,每天專人巡查清掃并進行登記。應建立宿舍專人負責制,嚴格宿舍樓門管理,實行憑證出入和體溫排查。
10.6考生赴考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學校要提醒考生赴考點出行時提前準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或醫(yī)用外科口罩)、手套、紙巾、速干手消毒劑等防護物資。如考生乘坐私家車、步行、騎自行車赴考點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車或網約車赴考點,提前預約車輛,乘坐時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車后應及時做好手衛(wèi)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點,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衛(wèi)生。途中盡量避免用手接觸其他物品,與周圍乘客盡可能保持安全距離。如考生乘坐班車赴考點,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開窗通風、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車上飲食和用手接觸其他物品,下車后做好手衛(wèi)生。
四、其他工作要求
1.組考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國家、當地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規(guī)定。
2.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考點可結合本地實際,在本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實施細則。
3.其他教育類考試可參照執(zhí)行。
附件2
健康情況聲明書
本人已知曉并理解、遵守國家教育考試關于考生個人(工作人員)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管理規(guī)定,并做如下聲明:
(一)本人不屬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強制隔離期、醫(yī)學觀察期或自我隔離期內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內如實填寫“體溫自我監(jiān)測登記表”,體溫和個人健康情況均正常。
(三)考試過程中如出現(xiàn)咳嗽、發(fā)熱等身體不適情況,我愿自行放棄考試或遵守考試工作人員安排到指定區(qū)域考試。
本人保證以上聲明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知悉我將承擔瞞報的法律后果及責任。
聲明人(簽字):
日 期:
聯(lián) 系 電 話:
體溫自我監(jiān)測登記表
序號 | 日期 | 體溫 |
考前14天 | ||
考前13天 | ||
考前12天 | ||
考前11天 | ||
考前10天 | ||
考前9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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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2天 | ||
考前1天 |
注:考試當天考點入場檢查時需上交本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