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重要考點解析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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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考試《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這一部分主要考察單選題,內容是各種學生傷害事故由誰負責的問題,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考點一: 學校責任事故的類型
育德園師講師解析:一般情況下,學校對于學生傷害事故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第九條。
第九條【學校責任】
第九款: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育德園師講師解析:1.對象: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
2.具體行為:體罰或變相體罰,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行為。(總而言之,是教職人員在職務行為中發生的不當行為。)
3.學生可能產生的疑問,為什么教職人員的行為由學校負責,難道他們就不負責任了嗎?不是的,具體參見本法第二十七條,學校在對教職人員的職務行為負責之后可以向教職人員追償。
第二十七條: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予以賠償后,可以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
真題回顧:
某寄宿小學派車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提出要上廁所,司機在路邊停車5分鐘,5分鐘后,司機沒有清點人數就將車開走。小學生王某從廁所出來發現車已經開走,急忙追趕,在追趕的途中摔倒在地,將門牙跌落三顆。王某的傷害應由( C )來承擔。
A.司機負責 B.司機和某寄宿學校共同責任
C.某寄宿學校負責 D.司機和王某共同負責
育德園師的講師解析:校車司機開校車接送孩子屬于職務行為,在職務行為中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由學校負責。若要賠償,學校先賠償,之后可以向司機追償。故答案選C.
考點二: 學生或其監護人責任事故的類型
第十條【學生或者未成年人監護人責任】
第二款 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育德園師講師解析:這里面的關鍵詞是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所以如果題干里面如果有學校和老師角色的出現,注意他們有沒有履行相應的告誡,糾正的義務,如果沒有的話,也是要負責任的。
真題回顧:
王某和鄭某都是年滿十周歲的小學生,兩人在課間爭吵扭打,老師未能及時制止,王某不慎擊中鄭某耳部,導致鄭某失聰。在此事件中應當承擔責任的是( B )。
A.鄭某及其監護人 B.王某和學校
C.鄭某和學校 D.王某和其監護人
育德園師講師解析:《民法通則》中規定年滿10周歲就不是無民事能力人了,所以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只是未滿十八周歲,是由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所以這個地方王某要承擔責任。另外,老師未能及時制止,所以沒有履行應盡的義務,這屬于職務行為中行為不當,由學校負責,故選B。(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10月1日開始實行的《民法總則》里面規定,未滿8周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上是有所調整的。)
考點三: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事故
第十一條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育德園師講師解析:這個也叫第三方責任類型,也就是除了學校和學生及其監護人的第三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學校組織的,那么學校很有可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所以單獨考察第三方責任可能性不是太大,一般會牽扯上學校責任。
真題回顧:
2012年下半年幼兒、小學真題某小學指派李老師帶領學生到電影院看電影,由于入口處燈光暗淡,學生陳某在臺階上不慎摔倒,致使頭部受到嚴重傷害,對于陳某所受傷害,應承擔法律責任的是( A )。
A.學校和電影院 B.李老師
C.學校 D.李老師和電影院
育德園師講師解析:首先,電影院入口處昏暗導致學生摔倒,這是電影院基礎設施沒做好,所以電影院要負責任;另外老師帶領小學生,沒有照看好安全,屬于職務行為,由學校負責。故選A。
考點四:學校無責任事故類型
天災、自殺自傷、學生自行……
育德園師講師解析:并不是所有的學生上海事故都與學校有關的,有些情況是學校不需要負責任的,其中包括兩大類,一類是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學校實在無能為力的,比如自然災害。另一類是學生不是在校期間上學自行自發的一些行為,不屬于學校管轄范圍內。
真題回顧:
2014年上半年小學教資真題 學生小張在暑假期間擅自翻越學校圍墻,導致右腿摔傷。對于小張所受傷害,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C )。
A.學校存在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B.學校沒有過錯,但要承擔賠償責任
C.學校沒有過錯,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D.學校存在過錯,但可免除賠償責任
育德園師講師解析:學生的行為是在假期期間發生的,不屬于學校管轄范圍的行為,應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學校無責任,且不用賠償。故選C。
考點五:教師個人責任事故類型
第十四條: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育德園師講師解析:這是學校教職人員的的個人行為,不是履行職務中應該做的。
真題回顧:
【2015年上-中學】放學后,幾名學生到教師王某私自開設的學校附近的商店里,購買了過期食品,導致食物中毒。對這起事故應承擔的主要責任的是( A )。
A.王某 B.學校 C.政府 D.家長
育德園師講師解析:開商店是老師自己的行為,在這樣的行為中犯錯,屬于個人責任,應由自己承擔。故選A。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重要考點解析,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教師資格綜合素質備考資料,聯系育德園師的講師,老師們會為你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