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的學生觀(兩“獨”一“發”)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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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綜合素質》經常會考到,以人為本的學生觀的核心是“一切為了每一位學生的發展”。具體內容請看育德園師的講師為我們一一講解。
1.學生是發展的人
第一,學生的身心發展是有規律的
個人身心發展的一般規律有順序性、階級性、不平衡性、互補性和個別差異性。(啟示:老師應該尊重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
第二,學生具有巨大的發展潛能
堅信每一位學生都是可以積極成長的,是有前途的,是追求進步和完善的,是可以獲得成功的,因而對教育好每一位學生應充滿信心。我們不能因為學生的小錯誤,將學生完全否定,要看到學生的發展潛能,要幫助學生更好的進行發展。(啟示:老師應該對學生充滿信心)
第三,學生是處于發展過程中的人
作為發展的人,也就意味著學生是不成熟的人,是一個教師指導下的正在成長的人。(啟示:老師應實行容錯教育)
2.學生是獨特的人
第一,學生是完整的人
學生并不是單純的抽象的學習者,而應該是有著豐富個性的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動中,作為完整的人而存在,不僅具備全部的智慧力量和人格力量,而且體驗著全部的教育生活。(啟示:反對割裂學生完整性的做法,老師應全面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的缺點也要關注學生的優點)
第二,每個學生都有自身的獨特性
教育的生機與活力,就在于促進學生的個性發展。它是學生自身發展的落腳點和最終體現。(啟示:老師應該因材施教)
第三,學生于成人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
學生和成人之間存在很大差別的。學生的觀察、思考、選擇和體驗,都和成人有明顯不同。(啟示:老師應該學會換位思考,耐心傾聽)
3.學生是具有獨立意義的人
第一,每個學生都是獨立于教師的頭腦之外,不以教師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
教師必須尊重學生的個體獨立性,不能把自己的個人意志強加于學生的思想之上,要客觀的看待學生的成長,把學生當成不依自己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啟示:老師應尊重學生的主體性)
第二,學生是學習的主體
素質教育強調學生在學習活動中是認知的主體、實踐的主體和發展的主體,是學習的主人。(啟示:老師應激發學生學習的主動性)
第三,學生是責權的主體
學生在教育系統中既享有一定的法律權利并承擔著一定的法律責任,也承擔著一定的倫理責任和享受特定的倫理權利。(啟示:學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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