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參加教師國考面試須知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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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國考面試報名流程和申請人類別
一、教師資格國考面試報名流程
二、申請材料類型
同一申請人可能符合多個申請人類別。不同類別的申請材料準備難易程度不同,請申請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
三、申請參加國考面試的在校生年級要求
說明:面試合格后國考成績有效期只有3年,并且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時要求申請人提供需要的畢業證明(專科畢業證或本科畢業證),因此不符合年級要求的在校生不能參加筆試面試。
四、以下幾種情形的申請人請慎重決定參加筆試、面試
1)人事檔案沒有在京正規存檔
在京正規存檔:指的是人事檔案關系由有人事存檔權的單位保存,或在北京的正規存檔機構保存。
沒有在京正規存檔:如果人事檔案在自己手中,或者在外地不在北京,都是 “沒有在京正規存檔”。
個人持有人事檔案無法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所以如果需要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請自己解決人事檔案存檔。
2)不符合教師資格體檢要求
請在參加面試前認真閱讀教師資格體檢要求。
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試行)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適宜從事教師工作或相關教學崗位的工作。
1、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史、癔癥史。
2、精神疾病(以二級以上專科醫院診斷為依據)。包括:
(1)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病、反復發作的情感性精神障礙、無法歸類的精神病性障礙、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礙。(注:經一年以上系統治療、未達治愈或影響社會功能者)
(2)各類腦器質性精神障礙。包括顱內感染、中毒,顱腦外傷、腫瘤,癲癇及腦血管病等。
(3)與文化密切相關的精神障礙。因迷信氣功、巫術等影響職業及社會功能者。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毒品、酒精、安眠藥依賴并影響社會功能者。
(5)人格障礙的某些亞型。如:反社會型、沖動型、分裂型人格障礙。
(6)神經癥的某些類型。如因難治性強迫癥、癔癥等影響職業及社會功能者。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性病等各種傳染性疾病。(經二級以上醫院或專科醫療機構檢查確已治愈者除外)
4、各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或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者,不宜從事幼兒教育教學及食品科學等相關工作。(根據京教人 [2010]14號文件,刪除此條)
5、嚴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續聲音嘶啞、失聲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礙發音。
6、兩耳聽力均低于2米。
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達到5米,但另一耳全聾,不宜從事幼兒教育、音樂學、醫學等教學工作。
7、嗅覺遲鈍或喪失者,不宜從事與化學類、食品科學等相關的教學工作。
8、雙眼中好眼最佳矯正視力低于4.5(0.3)。
9、色覺檢查異常者,不宜從事化學、生物等以顏色作為技術指標和實驗數據的教學工作。
10、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風、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如斜頸、面癱、唇腭裂及其手術后遺癥、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殘缺、畸形等)。
11、步態跛行,著裝后脊柱側彎、駝背,脊柱、四肢有顯著殘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體殘缺、畸形、功能障礙。
12、脊柱側彎大于4厘米,雙下肢不等長大于5厘米、顯著胸廓畸形、主要臟器(心、肺、肝、脾、腎、胃腸等)做過較大手術或男性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不宜從事體育類教學工作。
13、嚴重下肢血管疾病影響站立或行走(經手術治愈者除外)。
14、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癥、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嚴重的骨關節疾病反復發作,引起功能障礙、關節畸形等合并癥。
15、惡性腫瘤,內分泌系統疾病,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以及嚴重的器質性疾病或合并并發癥(心腦血管疾病、慢性腎炎等)。
16、特殊教育崗位的教師,其身體條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酌定。
17、未納入體格檢查標準、有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是否視為體格檢查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根據工作崗位的要求商北京市衛生局確定。
3)普通話水平測試無法達到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要求
只有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80分)或以上的申請人才能在北京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第二部分 材料準備
1. 身份證
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
本人申請:查驗身份證原件,提交復印件
代他人申請:查驗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提交2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友情提示:面試考試現場只能使用身份證一種證件。如果身份證遺失,請盡快辦理臨時身份證。
2. 承諾書
申請人從網站上的面試公告中自行下載打印,簽字提交。
3. 在校生證明
按如下兩種方式之一提交證明材料:
1)在教育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按照要求范本或學校特有范本出具《學籍證明》并蓋章(證明范本請在面試公告中下載、打印)
《在校生證明》蓋章要求:
蓋章原件有效,清晰可辨。彩色/黑白復印、傳真無效。
4. 北京市戶口本
向審核人員出示戶主頁和個人頁
5. 集體戶口材料
1)集體戶口首頁復印,加蓋紅章
蓋章要求:要求蓋章原件,清晰可辨。彩色/黑白復印、傳真無效。
2)集體戶口個人頁審查原件
3)其它說明
只有上述戶籍資料能做為北京集體戶口戶籍證明材料。
6. 人事檔案存檔證明
1)在校生申請人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申請人,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在校生證明”) 等同于人事檔案存檔證明。
2)已獲得所需學歷申請人
人事關系證明:申請人從網站上的面試公告中自行下載打印,簽字蓋章提交。
3)人事檔案存檔證明蓋章要求
蓋章要求原件,清晰可辨;彩色/黑白復印、傳真無效
7. 學歷證書
1)畢業證書
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類申請資格學歷要求)
查驗畢業證書原件,提交復印件
2)教育部學歷驗證報告
黨校學歷和軍隊院校學歷(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需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處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聯系電話:010-61139123。
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查驗原件,提交復印件
3)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民辦普通高校畢業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8. 已畢業 在京服役軍人
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驗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部隊組織部門或政治部門開具的軍人人事關系證明
9.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 教師資格的補充說明
申請人需要提供: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10. 必要時,應審核機構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補充材料
其它要求
1.網上填報的信息一定要準確真實,如與現場確認材料不符不能受理。
2.請各類申請人員嚴格按照時間和要求進行報名,過期不再受理。
請仔細閱讀以上須知后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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