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教師資格證考試(統考)的20條基本須知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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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考試科目
類 別 | 筆試科目 | 面 試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中職 | 文化課教師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
專業課教師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
中職實習指導教師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注1:科目三分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注2:幼兒園面試不分科目,小學面試科目分語文、英語、社會、數學、科學、音樂、體育、美術,中學面試科目與科目三相一致。
9.考試大綱
教育部考試中心根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制定各科考試大綱。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規定了考試內容和要求、試卷結構、題型示例等,是考生學習和考試命題的依據。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保教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其中,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綜合素質考試大綱》和《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是相同的。
面試考試大綱分為三類: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
10.命題
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命題,建立試題庫,為各省試點提供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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