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發布非師范應屆生教師資格認定須知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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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福建省教育廳就我省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下發補充通知。
通知要求,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福建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非師范類專業應屆本、專科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前最后一個學期持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學業成績單和其他申請材料,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也可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此外,取得福建省“兩學”考試合格證并通過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的外省戶籍應屆畢業生,也可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各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按照規定予以受理。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2016年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有所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要記住4個時間段,具體分為:1.春季開放時間。第一次開放時間:3月下旬至5月27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第二次開放時間:6月13日至7月22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2.秋季開放時間。第一次開放時間:9月12日至9月30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第二次開放時間:10月10日至12月23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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