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的教師資格證書制度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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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有朋友問我國內和國外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制度有什么不同,因為朋友一直從事教師職業,過段時間將有一個出國深造的好機會,而且他還想邊教學邊深造,所以就想知道國外和國內的教師資格證書有什么不同,下面我就來看看國外教師資格證書制度
■美國:美國各州的教師資格證書可以分為兩類:普通教師資格證書和特殊教師資格證書。普通教師資格證書又有科目、年級和等級之分。按等級來劃分,有初任教師資格證書、繼續證書或二級證書,在一些三級證書制的州,還有高級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初任教師資格證書是頒發給剛入職的見習教師,有效期一般為1至3年,以進一步考查其是否真正具備教學素質和能力;二級教師資格證書通常頒發給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式教師,有效期較長,5至10年不等,期滿時需要重新認證,重新認證的次數不作限制。在取得初任證書前,申請人至少需要10周以上的全時實習,取得初任證書之后也還需要一年以上的輔導期。
■英國:英國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主要有教育學士學位和研究生教育證書兩種。教育學士學位既代表學術造詣,又代表教學資格,授予受過3至4年學位課程的學生,持這種學位者具有學前和小學教師資格;研究生教育證書是本科畢業生受過一年教育專業訓練的證明,持這種證書可具有中學教師資格。此后,經一年試用期,經教育和科學大臣承認其為合格教師后,才可被錄用任教。
■德國:在德國,中小學教師資格均要受過高等學校教育后經兩次國家考試而取得。首先,學生在大學學習3至5年,經第一次國家考試取得畢業證書可獲得實習教師資格;然后,再經過兩年的教育實習,參加第二次國家考試,通過即可獲得“候補教師”資格。任教后,再經過2至3年的教師終身制考核階段,通過后即可終身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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