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教師資格證考試(統考)的20條基本須知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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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想考教師資格證的朋友啊,我在網上淘到了一些關于教師資格證的資料,很全面的,是針對教師資格證考試(統考)的20條基本須知,有要考老師資格證的朋友,大家可以看一下關于參加教師資格證考試(統考)的20條基本須知。
1.考試目的
通過實施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考查申請人是否具備教師職業道德、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師專業發展潛質。嚴把教師入口關,擇優選拔樂教、適教人員取得教師資格。
2.考試類別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3.考試性質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是由國家建立考試標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實行“國標、省考”的標準參照性考試。
4.考試對象
試點省份內所有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5.報考條件【詳細查閱>>自己是否符合國考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無犯罪記錄。
原則上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條件,并應符合本省確定并公布的學歷要求。
應屆在校生報考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6.考試方法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部分科目采取計算機化考試,部分科目采取紙筆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7.考試標準
教育部制定并頒布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考試標準規定了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確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的依據。
8.考試科目
類 別筆試科目面 試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幼兒園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小 學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初級中學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中職文化課教師(試點省自行組織)
專業課教師(試點省自行組織)(試點省自行組織)
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試點省自行組織)(試點省自行組織)
注1:科目三分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注2:幼兒園面試不分科目,小學面試科目分語文、英語、社會、數學、科學、音樂、體育、美術,中學面試科目與科目三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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