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知識點總結:第六章 中學課程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3-09-24
116

第六章 中學課程
第一節 課程概述
一、課程的一般概念。 課程最早出現在唐朝,孔穎達《五經正義》中;宋朝朱熹在《朱子全書·論學》 西方斯賓塞在《什么知識最有價值》中提到“課程”一詞。
課程含義分為三類:
1、課程作為學科(廣義的課程是指為了實現培養目標而規定的所有學科的總和及進程安排;狹義的課程指一門學科或一類活動)
2、課程作為目標或計劃
3、課程作為學習者的經驗或體驗
二、制約課程發展的主要因素
(一)社會條件對課程的制約
(二)學生的身心發展條件對課程的制約(多)
首先,對課程設計目標的制約
其次,對課程設置的制約
最后,對教材編制的制約
三、課程類型:課程類型是指課程的組織方式。在世界教育發展史上,具有代表行的課程主要有(學科課程)、(經驗課程)、(綜合課程)等。
第二節 中學課程設計
一、課程設計的概念。
課程設計以(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教材)的方式表現。
二、課程計劃
(課程計劃)是課程的(總體規劃),是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體現了國家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統一要求,是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依據。
課程計劃結構:(簡答)
1、規定教學科目
2、規定學科的設置順序
3、規定各門學科的教學時數
4、規定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
三、課程標準
1、(課程標準)是國家課程的基本(綱要性)的文件,是國家對基礎教育課程的(基本規范)和(質量要求)。
2、教材是依據課程標準的要求編寫的系統反映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是課程標準的最主要的載體,是課程標準的(具體化)。
3、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教材之間,有著內在的關聯:教材是根據課程標準編寫的,它是課程標準的具體化;課程標準是根據課程計劃所設置的各門學科及其所規定的目的任務制定的,它是課程計劃的具體化。三者密切關系,不可分割,講授每門學科的中學教師都應遵循中學課程計劃,深入鉆研中學課程標準和中學教材,以便較熟悉地掌握和運用,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第三節 我國當前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二、課程改革的理念(多或空)P157
(一)全人發展的課程價值取向
(二)科學與人文整合的課程文化觀
(三)回歸生活的課程生態觀
*(四)締造取向的課程實踐觀
*(五)民主化的課程政策觀;
三、課程改革的目標
改變課程實施過于強調接受學習、死記硬背、機械訓練的現狀,倡導學生(主動參與、樂于探究、勤于動手),培養學生搜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獲取新知識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
移動端訪問:教育學知識點總結:第六章 中學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