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下半年筆試報名事項公告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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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13年下半年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2年上海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教委人〔2012〕23號)的
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上海市教委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上海考區的考務組織工作。現將筆試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
11月3日(星期日)。考試方式采用上機考試和紙筆考試,隨機編排試場,每場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二、考試科目及日程安排
類 別 / 時 間 | 11月3日(星期日) |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機考) | 保教知識與能力 (機考) | —— |
小 學 | 綜合素質(小學) (機考)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機考) |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課 | |||
中職實習指導 |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科技等13個學科。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主要結合面試進行考查,必要時進行筆試。
幼兒園和小學教師的考試方式為上機考試,其他類別的考試方式暫為紙筆考試。
三、考試對象
戶籍或人事關系在上海市內(具體要求見下文中“現場確認需提交的身份與戶籍信息說明”)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者,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四、報考條件
1.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5.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6.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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