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增教師資格證考試改革試點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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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教育部〔2011〕6號文件精神,教師資格考試將進行重大改革,全面推行全國統(tǒng)考,預(yù)計未來5年內(nèi)推廣到全國,實現(xiàn)常態(tài)化。從2011年部分試點地區(qū)實施全國統(tǒng)考開始至今,目前全國已經(jīng)實施全國統(tǒng)考的地區(qū)有14個省份:河北、山西、吉林、上海、安徽、江蘇、浙江、山東、陜西、湖北、廣西、海南、貴州、北京、江西、河南、湖南、甘肅、青海、寧夏、福建,2016年將有更多省份被納入統(tǒng)考。
改革實施歷程:
實施時間 | 試點地區(qū)(實施全國統(tǒng)考) | |
2016年 | 新增:天津、遼寧、黑龍江、廣東、重慶、云南 | |
2015年 | 新增:福建、北京、江西、河南、湖南、甘肅、青海、寧夏 | |
2014年下半年 | 新增:江蘇、陜西、吉林 | |
2013年 | 下半年 | 新增:山東、安徽、山西、貴州 |
上半年 | 無新增地區(qū) | |
2012年 | 下半年 | 新增:海南、河北 |
上半年 | 新增:上海、廣西 | |
2011年下半年 | 浙江、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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