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吉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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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方式及操作步驟
報名分為考生網上信息輸入、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信息輸入
第一步:登錄
考生在2014年9月16日8:00-22日16:00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
第二步:注冊
考生需首先進行注冊。進行注冊時要求考生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在完成注冊后,按照流程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3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大小、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為佳。(建議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圖畫,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將照片進行剪裁壓縮)。此照片將用于準考證及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得進行現場確認。
第三步:選擇考區(qū)及考試科目
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選擇考區(qū)、考試科目。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吉林省的考生可根據本人情況在戶口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區(qū)選擇;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須在學校所在地區(qū)報考。所在地區(qū)設有多個考區(qū)的,可任選其一。具體考試地點以考生下載的準考證上地址為準。
(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為2014年9月20日-9月24日,每天9:00-11:00、14:30-16:30。
(1)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持畢業(yè)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持學籍證明)及身份證等材料(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需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于2014 年9月20日至24日到所選考區(qū)招考辦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確認時接受現場審核、繳納報名考試費并簽訂報考誠信承諾。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學籍證明)的復印件由當地招考辦留存。
考生需提交以下身份與戶籍信息材料:
1.吉林戶籍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的原件、復印件。
2.人事關系在吉林省的外地戶籍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籍管理部門證明原件及學生證原件。
(2)考生不得跨區(qū)確認,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確認?,F場確認將對考生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并要求考生對相關信息(含身份、學歷、報考科目等信息以及誠信考試承諾等)進行現場核對確認。
(3)審核時如發(fā)現信息有誤,考生須自行登錄報名系統進行更改,重新到確認點進行確認、審核。考生在確認時,須在現場打印的《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名??忌鷪竺麑徍诵畔⒁唤浱峤?,各項信息將不能更改。
(4)未經現場確認的人員,本次報名無效。
(5)各考區(qū)報名信息現場確認點的具體地址,請于現場確認前一天登陸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網(www.jlste.com.cn)進行查詢。
(三)考試繳費
現場確認審核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試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省有關文件執(zhí)行。今年試點期間,繳費時間另行通知,未按時繳費者視為放棄考試。
(四)打印準考證
考生按要求辦理完報名審核后,可在網上查詢報名是否成功,發(fā)現報名未成功的請及時與報名確認點聯系。報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27日-11月2日在網上下載并打印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準考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五)特別提示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禁止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參加過國家統考筆試的考生)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填報個人信息和上傳個人照片,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已獲得的筆試和面試成績。
(3)考生如忘記密碼可通過報名系統提示操作,報名系統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fā)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報的手機上。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不要更換手機號碼。
(4)考生需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六、過渡政策
按照國家要求,為實現省考與國考的順利對接,對試點前已參加我省組織的非師范類專業(yè)教師資格考試人員,采取以下辦法:
(一)已取得省考教育學和教學法、教育心理學兩門考試中單科成績合格者,可參加2014年下半年由省自考辦組織的另外一門單科補考,具體報名時間由省自考辦確定,考試報名信息見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站(www.jlste.com.cn),補考通過人員由省教育學院發(fā)放合格證。本考試為我省專門針對省考單科合格人員舉辦的收尾性質考試,此范圍以外人員不得報名,否則成績無效。
(二)已通過省考全部科目并取得省教育學院頒發(fā)合格證的人員(含上述補考合格人員),可繼續(xù)按照國考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要求,報名申請2014年下半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參加由當地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合格、符合認定條件者可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三)2014年的收尾考試工作結束后,我省考試機構和各級認定機構不再單獨組織省考筆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2015年起,原省考成績及合格證不再適用,所有省考未通過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未通過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必須參加國家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及面試全部項目。
七、其他說明
(一)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忌鐚Ρ救说目荚嚦煽冇挟愖h,考生可在成績公布10日內(具體查卷時間由考試機構確定),向當地考辦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核范圍為漏登分、錯累分,漏評閱試題試卷,查卷必須符合規(guī)定,凡涉及評閱寬嚴尺度問題的一律不予復查。復查結果由考試機構提供查詢。考生須注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需復核科目、成績、聯系電話等信息。
(二)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三)2014年下半年面試報名時間:12月1日-5日,面試日期:12月27日-28日。面試公告于筆試成績公布后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發(fā)布。
(四)有關考試標準及大綱等方面信息請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閱。
(五)有關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請登錄吉林省教育信息網查詢《吉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吉林省教育廳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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