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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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精神,按照教育部關于 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安排,現將我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及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時間
11月2日(星期日)。貴州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所有類別、科目均采用紙筆考試方式進行,每場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二、考試科目及日程安排
時間 / 類別 | 11月2日(星期日) |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
小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課 | 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實習指導 |
初級中學、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考試暫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考試納入面試環節進行考察,必要時進行筆試。
三、筆試對象
貴州省內(指戶籍或人事關系在貴州省)所有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學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自《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下發之日起,已取得《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兩科合格證書者,在2015年前(含2015年)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可按原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時須重新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對僅取得《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單科合格證書者,并已通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過渡考試取得另一單科合格證書的,在2015年(含2015年)前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可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單科合格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時須重新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四、報考條件
申請人員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條件;具有貴州省戶籍(或人事關系在貴州省);非貴州戶籍但在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申請認定以上類別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須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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