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辦法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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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幾乎每個人都會說,為了將來能夠謀取一份好的工作,很多人去報考普通話考試的,大家在報考成功普通話考試以后,知道不知道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辦法呢,在這里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解一下吧。
實施辦法
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辦法(試行) 根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廣播電影電視部《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一、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
第一條 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的領導下, 根據統一的標準和要求,在規定的范圍內逐步開展。
第二條 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應組建省級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和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以及具備條件的國家部委直屬師范、廣播、電影、戲劇等高等院校、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批準,可以成立本單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負責本單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省級和部委直屬單位的測試委員會接受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的領導。
第三條 在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和培訓測試中心成立前, 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測試工作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語委、教委和廣播電視廳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二、普通話水平等級標準和《測試大綱》
第四條 普通話水平劃分為三級六等(詳見附件二)。級和等實行量化評分。
第五條 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按照國家語委組織審定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統一測試內容和要求。
三、測試員
第六條 普通話水平測試員分國家級和省(自治區、 直轄市)級兩類。國家級測試員需經國家語委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培訓、考核,并取得由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頒發的測試員證書;省級測試員需經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培訓、考核,并經國家語委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復審、備案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頒發省級測試員證書。
評定普通話一級(甲、乙等)水平,必須由國家級測試員主持或復核方為有效。
第七條 測試員應熟悉和擁護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 政策,熱心語言文字工作,熟練掌握漢語拼音,普通話水平達到一級乙等以上(省級測試員少部分1946年以前出生的可放寬到二級甲等),具有大專畢業文化程度和三年以上工作實踐,并有較高的語音分辨能力、作風正派。
國家級測試員最低上崗年齡為25歲,省級測試員最低上崗年齡為24歲。
第八條 測試員在省(自治區、 直轄市)培訓測試中心(或部委直屬單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的組織領導下承擔測試任務,測試工作必須嚴格按統一的測試標準和要求獨立進行。
第九條 等級測試需有三名測試員協同工作(分別測試、 綜合評議)方為有效。評定意見不一致時,以多數人的意見為準。人員不足時,可用加強上級復審的辦法過渡。
第十條 測試員不能正確掌握測試標準或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行為時, 省(自治區、直轄市)或部委直屬單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委員會應在一定時間內(半年至一年)停止其測試工作,錯誤性質嚴重的應撤銷其測試員資格,對國家級測試員的處分和撤銷處分的決定應通過國家語委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
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的辦法,以上小編給大家講到了,如果大家想要報考普通話考試的話,就抓緊時間報考吧,祝大家都能順利通過普通話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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