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普陀區教育系統公開教師招聘604名公告
編輯:育德園師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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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計劃
經區委編辦同意,2021年度區教育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計劃637個,其中教師604個。教師招聘簡章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普通話、外語及計算機等合格證書。
(二)高中教師原則上應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初中和小學教師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教師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身心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45周歲)。30周歲至34周歲應聘人員,應具備初級職稱任職資格;35周歲至40周歲的應聘人員,應具備中級職稱任職資格;超過40周歲的應聘人員,應聘中學教師崗位應具備高級職稱任職資格,應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應具備中級職稱及以上任職資格。應聘緊缺學科教師崗位,其職稱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外省市優秀教師引進一般應符合《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滬府發〔2010〕28號)的相關規定。
(五)非上海生源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一般應符合本市對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的相關規定。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向本系統各招聘單位報名應聘。
(二)區教育局將按公開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對報名人員完成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者發放考試等通知。
(三)區教育局將陸續組織綜合測試、專業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合格者,將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參加體檢(標準參照普陀區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幼兒園教師還須符合《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心理測試和綜合考核,并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將擬聘用人員在“上海普陀?教育局”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http://www.shpt.gov.cn/jyj)。
(六)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聘用管理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上海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滬委辦發〔2009〕40號)及《<上海市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進修院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人〔2010〕72號)《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18〕33號)等規定,與被錄用教師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紀律要求
區教育局將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加強對所屬教育單位的指導監督,嚴肅招考各環節的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