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學年浙江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二批事業編制教師招聘128名公告
編輯:育德園師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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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鄞政發〔2007〕89號)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鄞政辦發〔2013〕119號)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28名,其中中小學教師120名、幼兒園教師8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
1. 2021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寧波生源或戶籍。其中部屬師范院校(6所)及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36所)的2021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戶籍不限;招聘對象限男性或定向招聘至農村小學的202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生源和戶籍可放寬到浙江省內。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1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2.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歷屆畢業生,寧波生源或戶籍,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招聘對象限男性或定向招聘至農村小學的歷屆畢業生生源和戶籍可放寬到浙江省內。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在職教師(不含鄞州區事業在編在職教師),戶籍不限,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他要求如下:
(1)市級教壇新秀二等獎及以上、市級新秀班主任、市級優質課二等獎及以上,縣(區)級學科骨干教師(含區級名班主任)、縣(區)級教壇新秀一等獎和縣(區)級優質課一等獎獲得者;(2)省級教壇新秀、省級及以上優質課一等獎、市級學科骨干教師(含市級骨干班主任)、市級教壇新秀一等獎、縣(區)級名教師獲得者,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市級名教師(含市級名班主任)及以上榮譽獲得者,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崗位和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公告及崗位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素道德。
(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應屆畢業生暫不做要求)。
(四)具有相應的專業學習背景。研究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進行報考(詳見附件1)。
(五)現在鄞州區教育局下屬中小學校任教的非編在職教師,可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報考對應中小學教師崗位;現在鄞州區教育局下屬幼兒園任教的非編在職教師可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報考對應幼兒園教師崗位。
(六)具有市級教壇新秀二等獎、市級新秀班主任、市級優質課二等獎及以上,縣(區)級名教師、縣(區)級學科骨干教師(含區級名班主任)、縣(區)級教壇新秀一等獎、縣(區)級優質課一等獎榮譽的在職教師可憑獲獎證書上的任教學科進行報考。
(七)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崗位類別指標數招聘要求定向
區、近郊中小學合計128注:城區、近郊中心小學指:潘火街道、福明街道、東柳街道、中河街道、東郊街道、下應街道、明樓街道、百丈街道、東勝街道、白鶴街道、首南街道、鐘公廟街道、邱隘鎮內的所有小學及五鄉鎮、云龍鎮、橫溪鎮、姜山鎮的中心小學。
農村小學指:瞻岐鎮、咸祥鎮、塘溪鎮、東吳鎮內所有小學及五鄉鎮、云龍鎮、橫溪鎮、姜山鎮內非中心的所有小學。
四、招聘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9日-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報名地點:鄞州區堇山小學南校區(鄞州區中河街道錦寓路530號,可乘地鐵3號線至四明中路站下車(B/C出口),或乘公交21、103、115、118、127、129、136、150、155、166西環線、168、176、183、185、660、666、668、690、855、883、906路至四明路天童路口或四明中路地鐵口站下車)。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先從網上下載并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將近期免冠一寸照粘貼在表上。按照報名材料清單(附件3),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要求按附件3報名清單順序裝訂成冊),憑綠碼經測溫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報名過程中須全程佩戴口罩。
4.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
5.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核減的招聘指標將于2020年12月23日前在鄞州教育網(www.nbyzedu.cn )“教師招聘”欄予以公布(下同)。
(二)筆試
A類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公共綜合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等),閉卷,百分制。
B類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寫作(教育領域題材),閉卷,百分制。
筆試時間:初定于2020年12月下旬(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2B鉛筆、水筆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公布,屆時報考人員可以登錄鄞州教育網查詢。
A類崗位中需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中小學音樂、中小學體育、中小學美術、學前教育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4倍確定進入技能測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無技能測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4倍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B類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標數的2倍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
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在鄞州教育網公布。
(三)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專業技能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特長,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報考人員需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未準時參加技能測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
A類崗位中需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2倍確定試講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遇進入試講的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試講。
(四)結構化面試
A類崗位中無技能測試的崗位和B類崗位,均需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報考人員需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未準時參加結構化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
A類崗位中無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結構化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50%+結構化面試成績×50%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2倍確定試講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遇進入試講的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試講。
B類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60%。在結構化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結構化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結構化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加試一門試講,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五)試講
試講主要考察課堂教學能力及教育教學綜合技能等,百分制,不足70分者淘汰。試講入圍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在技能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結束后七個工作日內,在鄞州教育網公布。進入試講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未準時參加試講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
A類崗位中需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無技能測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在試講合格人員中,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試講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若試講成績也相同,結構化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結構化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加試一門公共知識,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六)體檢
所有入圍人員均需參加體檢。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具體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公務員錄用考察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取消相關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
在區教育局報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前各環節,若出現招聘崗位名額空缺的,在A類招聘崗位試講合格人員和B類招聘崗位結構化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A類崗位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由報考人員在教育局提供的學校崗位內依次進行選擇確定擬錄用單位,B類崗位在教育局提供的學校范圍內,采用報考人員與學校雙向選擇方式確定擬錄用單位。
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辦理聘用報到手續。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
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2021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尚未實行戶籍綜合登記制度的地區,新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未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人員入職時需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水庫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項待遇。
四、有關說明和注意事項
1.戶籍以報名第一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指高考前戶口所在地。
2.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3.歷屆生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研究生還須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憑已取得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名的人員須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4.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述招聘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者認證書的不予錄用。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5.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并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無法提供證明的一律不得報考,對隱瞞身份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7.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附件6)。
五、防疫相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將根據《疫情期間寧波市現場招聘活動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間寧波市人事考試防疫指南》要求,結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二)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申領“健康碼”或“甬行碼”(甬行證)。“健康碼”或“甬行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良好,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等候期間,每位考生須保持間隔為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三)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并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四)仍處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健康碼”或“甬行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五)最近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參加考試,須提前向招聘單位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參加考試,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具體以考試前當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為準)。
(六)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健康碼”或“甬行碼”非綠碼或出現可疑癥狀的考生,應在當地疾控機構指導下按規定處置。對連續3次體溫測量超過37.3℃的考生,應聽從工作人員安排迅速轉移到臨時隔離區域,并做好個人防護,專車送至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醫。
(七)考生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在考試入場前交給考務人員,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應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寧波做好準備。
咨詢電話:0574—89189435,89189436
監督電話:0574—89293400
附件2.2021學年鄞州區教育系統中小學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docx
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