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答辯的注意事項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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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面試的最后一步要進行答辯,答辯是考察我們知識的積累量和對事物處理的方法,我們在答辯的時候一定要有一定的技巧,這樣才能夠是評委老師折服,下面為大家講解教師資格證答辯的注意事項。
教師資格證考試的面試答辯是在基礎理論或試講基礎上,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能力素質、經驗、職業理解、專業知識等方面的綜合情況,從而真正使主考官得到一個比較全面、客觀的立體形象,為選拔合格的教師提供充分依據,是對考生的全面認識。
一般來說,答辯的測評要素包括:第一,綜合分析能力。考查考生對事物從宏觀方面進行總體考慮,對事物從微觀方面對其各個組成成分予以考慮,以及能注意整體和部分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各部分之間的有機協調組合的能力;第二,語言表達能力。考生需要要口齒清晰,具有流暢性,內容有條理,富于邏輯性,能夠被他人理解并具有一定的說服力,用詞準確、恰當、有分寸;第三,應變能力。考生在有壓力的情境下,思考、解決問題時能夠迅速而靈巧地轉移角度、隨機應變、觸類旁通,做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第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第五,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第六,舉止儀表。具體而言,考生的外在的穿著打扮和言行舉止等是否符合教師的標準。考生可以基于以上測評要素提前進行練習。
總之,每位考生在考試復習的時候都會有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和方法,在備課、試講和答辯練習過程中,一定要學會總結其中的規律和技巧,規避一些常犯的錯誤。所以,考生需要提前做好計劃,合理安排每部分內容的練習時間并加大練習的強度,以便更好地應對考試。
教師資格證答辯的注意事項我們一定要切實注意,這樣我們才能夠在準備答辯的時候更加輕松,希望我們都能夠掌握多的知識順利通過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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