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師資格證 《保教知識與能力》核心考點:思維的發生
編輯:育德園師(www.jydly.com)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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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兒教師資格證考試中,科目二《保教知識與能力》的思維的發生是一個很重要的知識點,需要同學們在備考時很好的掌握。今天小編給同學們總結了該方面的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備考的同學們更好的備考教師資格證考試。
思維是復雜的心理活動,是在感覺、知覺、記憶等心理過程的基礎上形成的,在個體心理發展中出現較晚。是幼兒心理發展的重大質變。
幼兒思維發展的趨勢(十分重要)
1.思維方式的變化
直覺行動思維(2、3歲前)
具體形象思維(5歲前)
抽象邏輯思維(大約6、7歲開始進入)。
根據皮亞杰的認知發展理論,幼兒期處在前運算階段,思維主要具有以下特點:具體形象性、以自我為中心、泛靈、不守恒、不可逆、刻板。
2.思維活動的內化
外部的、展開的——內部的、壓縮的。
3.思維內容的變化
直接感知——間接化、深刻化。
幼兒思維發展在教育中的應用
1.豐富幼兒表象,積累感性經驗。
2.堅持直觀性原則,活動力求具體、形象、直觀、生動。3歲前,直觀動作性。4-5歲,不僅對周圍事物興趣濃厚,而且對事物的前因后果也感興趣。培養幼兒計劃、分類等思維能力的發展,進而培養幼兒解決問題的能力。
以上就是小編給同學們總結的關于幼兒教師資格證的思維的發生知識點,同學們都趕緊的學習起來吧,爭取讓自己在11月份的考試中取得好成績。